本报讯 4月23日,江苏省物价局对奔驰开出3.5亿元罚单,对部分经销商罚款786.9万元。这一金额远高于此前奥迪、克莱斯勒被开出的罚单,成为国内汽车反垄断单一企业“最贵”罚单。两年来,国内汽车行业反垄断罚单金额已超18亿元。奔驰方面回应称,对于判罚完全尊重、诚恳接受,并将立即遵照执行。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的调查结论,奔驰公司与江苏省内经销商达成并实施了限定E级、S级整车及部分配件最低转售价格的垄断协议,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排除、限制了相关市场竞争,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依据《反垄断法》相关规定,对奔驰公司处以上一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7%的罚款,计3.5亿元,从罚款比例可以看出,奔驰去年在江苏省的销售额高达50亿元。
此外,对在奔驰公司组织下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经销商也处以上一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1%的罚款。对南京、无锡、苏州三地的奔驰经销商共计罚款786.9万元。此前,奥迪和克莱斯勒分别被罚款2.5亿元和3000余万元。
对于开出的罚单,奔驰方面于4月23日回应称,“梅赛德斯-奔驰表示完全尊重、诚恳接受,并将立即遵照执行。”与此同时,奔驰方面还表示已经通过全面自查制订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并已获得相关执法机构的认可,将引以为戒,在公司内部、经销商网络,以及各个业务环节加强法律规范和监管,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菏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