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月17日,中国保监会公布了《关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修订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行业费率的批复》,同意行业协会对机动车商业保险行业基本条款A款、B款和C款中商业三责险的费率作出的修改。
由于下月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将由6万元上调到12.2万元,原来的商业三责险承担的部分保险责任将转由交强险承担,因此,与后者相配套的新版商业三责险此次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降价。
在同等保额下,本次商业三责险费率的综合平均下调幅度达17%。保监会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各财产保险公司要严格依照行业协会的方案,及时完成本公司商业三责险费率的调整,确保于2月1日实施调整后的商业三责险费率,原商业三责险费率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