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汽车报电子报

2008年6月22星期日
国内统一刊号:CN31-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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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出租汽车协会又出新规

本报讯 为迎接奥运会和世博会召开,上海市出租汽车行业协会日前代表本市10万名出租车司机向社会和市民作出7项服务承诺,并明确了8项服务禁区。

出租汽车行业的7项服务承诺分别是:驾驶员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的,乘客可拒付车费;驾驶员不出具当差业务发票的,乘客可拒付车费;驾驶员拒绝使用上海公共交通卡的,乘客可拒付车费(卡本身故障除外);驾驶员多收车费,经查实可退一赔二;出租车在起步里程内发生故障,无法完成运送服务的,乘客可拒付车费,超过起步费里程的,免起步费;出租车公司对乘客投诉实行“三告知”,即受理告知、过程告知、结果告知;出租车营业站点和调度室有车必供,按序调派。

8项服务禁区分别是:绕道或不按照乘客指定的合理路线行驶;在营运途中无正当理由中断服务;问询目的地后不载客;不按照标准收取车费;收取车费后出具废发票、假发票;窃取乘客乘车卡内资金;故意造成计价器失准或损坏;擅自将客运服务车辆交与他人载客营运。(冯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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