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亚洲埃森轮胎展12月6日在沪落下帷幕,众多与轮胎翻新有关的材料、设备及技术供应商亮相本届展会,表明轮胎回收再利用已在业内得到重视。但是,不容回避的是——
我国废胎处理远低于世界水平
2007年,我国年产轮胎已超过1.6亿条,产量居世界第二位,产能更高,已高达2亿条,接近世界第一。有新必有废,每年我国有1亿多条轮胎报废,报废的轮胎不利用,不仅造成资源浪费,而且几百年都不会腐烂,必然造成环境的“黑色污染”,不利于可持续发展。
在我国,翻新胎不到3%,远低于世界平均10%的水平。若论新胎比,新胎产量世界第一的美国是9:1,新胎产量世界第二的中国,却只有30:1。且我国的翻胎厂多为小厂,技术落后,号称数百家,年翻胎量却不足500万条,又多为国外已淘汰的“热翻法”(因过热老化伤及胎体,最多翻一次)。为此,业内专家指出——
国外翻胎市场体系可资借鉴
早在20世纪70、80年代,欧美等发达国家就开始分拣处理废旧轮胎,旧胎用作翻新,最多可翻新五六次,废胎用于生产胶粉(主要用于铺路)。既节省了资源(一条新胎需耗7加仑原油,翻新一条旧胎,仅耗2加仑),又降低了成本(比新胎低60%,行驶里程与新胎相近)。尤其是可以进行资源再利用和保护环境,大大减少废胎的产生量。
在欧美,轿车胎的翻新市场替换率为28.8%,而卡车、客车胎的翻新率为50%左右。以美国为例,该国于1994年立法规定,国家对废旧轮胎的回收利用,给予财政上的补贴与优惠。在加拿大安大略省,居民每购买一条新轮胎,要向轮胎零售店支付2-5美元,由轮胎零售商作为环保处置费或以轮胎税的方式上缴省政府。此外,国外翻新胎的利润普遍高于新胎,诸多轮胎跨国集团也纷纷兴建翻胎厂,如法米其林在世界各地建有80家翻胎厂,美国固特异更多,已达167家,其翻新胎销往世界各国。
欧美发达国家及企业的做法提示我们——
强力打造翻胎产业正是时机
翻新胎就其经济效益来说,是十分可观的。在我国,一条新轮胎的产制成本与卖价均比新胎低30%-50%。好的胎体,可翻4-5次,可使一条轮胎使用3条胎。当前,最便宜的全钢载重子午线胎1500元/条,买一条旧胎体才100元。第一次翻新胎的寿命与新胎接近(国外的先进翻胎尚可超过新胎,甚至高达145%),而其成本加上利税还不到新胎的30%。
《循环经济法》即将施行,如果有关部门配套出台包括翻胎工艺、设备、标准等方面具体细则,这样既能给予翻胎企业一定扶持,又能提高资源利用率,更可规范轮胎市场。中国汽车轮胎检修与循环利用协会会长姜治云指出,国家应当强制要求出厂的新轮胎必须达到可翻新的标准,同时强制使用翻新胎。
主管部门也应该从轮胎生产骨干企业中选定几家作为轮胎翻新的试点企业,强化生产者责任延伸意识,激励生产者承担起废旧轮胎的回收、利用和处置责任。
林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