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月5日,刚刚闭幕的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上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在公开征求意见结束后形成一份送审稿,已于今年1月初提交到国务院,目前正在法制办进行意见征询和初审。之后,国务院法制办将对送审稿作相应修改并提交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如果审议通过,草案就可递交人大。
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强调,要加强能源法治建设和重大问题研究,逐步形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为母体,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可再生能源和节约能源为支撑的能源法律体系。
据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的制定过程非常认真,反复征求了各方的意见,并借鉴了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因此,不太可能出现太大的问题。如果没有什么异议,有望年内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