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6日,上海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依法对今年1-4月份发生严重违法行为的46名出租车驾驶员分别作出吊销准营证、暂停营业和罚没款的处罚决定,并向全市出租车行业发出通报。
今年以来,出租汽车违章行为有所遏制,但仍有少数驾驶员肆意违法。依据本市相关规定,对26名经查证有拒载行为的驾驶员处以暂停营运15天、并处200元罚款;对9名安装脉冲发生器,故意造成计价器失准的驾驶员,处以吊销准营证的处罚;对1名多收乘客车费超过标准50元的驾驶员周某,处以吊销准营证的处罚;对10名故意绕道多收费的驾驶员,处以没收非法所得,按多收款额10倍并处罚款的处罚。
以上46起案件涉及五大公司及蓝色联盟企业有16起、中小出租企业有17起、个体出租户13起。上述处罚决定经听证等规定程序后已经生效,被吊销出租车准营证的驾驶员5年内不得从事出租车营运。(曹振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