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汽车报电子报

2010年3月7星期日
国内统一刊号:CN31-0035

上海汽车报零部件 SGS加码中国市场 边栏新闻 中国汽车系统将向克莱斯勒全球供货 刹车片新秀谋求新跨越 零部件再制造产品标志正式启用

按日期检索

12 2017
3
4

上海汽车报

电子报刊阅读器
放大 缩小 默认

零部件再制造产品标志正式启用

本报讯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公布的消息,2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工商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启用并加强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标志管理与保护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说,为推进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设计了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标志,并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备案保护。现将标志向社会正式发布,开始启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志由标准图形和再制造中英文文字组成,所有权归国家发展改革委。未经所有权人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伪造或擅自改造标志。二、标志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的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企业率先使用。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结束后,将在全国推广使用。三、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应在产品外观明显标注标志,对由于尺寸等原因无法标注的产品,应在产品包装和产品说明书中标注。标注在再制造产品上的标志应能永久保持。标志发布之前已销售的再制造产品可不再标注。四、标志仅表明该产品为再制造产品。可以单独在企业的特约维修点、广告宣传及互联网等场所或媒介等比例放大或缩小使用,也可与再制造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及型号等信息组合使用。五、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标志的使用实行统一监督和管理,地方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所辖区域内标志的使用进行监督与管理。六、标志自本通知发布之日启用。 三恩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企业公示 | 手机版
主办单位:上海汽车报社有限公司 备案号:沪ICP备1605231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