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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27星期日
国内统一刊号:CN31-0035

上海汽车报行业·政策 聚焦“三包” 汽车三包政策出台  经销商忧大于喜 汽车三包政策出台岂能高枕无忧 行业政策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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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政策出台岂能高枕无忧

□ 本报记者 李永钧

磨砺8年,争议不断,备受关注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汽车三包规定)终于尘埃落定。1月1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宣布,汽车三包规定将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汽车三包规定的颁行,终结了长期以来问题车主维权无规可依的历史。

不过,欣喜之下尚须保持几许冷静。三包政策出台固然是个重大利好,但同时也应该看到,三包新规诸多条款和细节中,还存在诸多缺陷,与公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比如消费者对于怎么退,谁埋单,谁鉴定,仍有不少疑问。此外,本次出台新规的最大不足是对违规者的处罚力度过小,只是简单一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3万元以下不等的罚款,让不少业内人士大呼不给力,起不到威慑作用。还有人质疑,三包政策既然已经出台,为什么要等到10月份才能正式实施,想必也是与法规所牵涉的部门利益有关,如何来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至关重要。我们在肯定汽车三包规定出台的积极意义的同时,也期待着这一规定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细化,当然,完善的过程同样将面临各方利益平衡的考验。

更为重要的是,汽车三包涉及问题复杂,在实际操作中可能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因此执行环节将成为关键,千万不可掉以轻心。

首先,汽车“三包”规定执行起来,会比家电、手机、电脑的“三包”执行困难更多。一旦消费者和经销商出现矛盾,由哪个部门来具体负责解决?仲裁权掌握在谁的手中?如果权责不明晰,可能出现部门间踢皮球的情况,造成消费者利益受到损害。现在最急迫的任务是建立科学、正确、公正的鉴定体系,界定消费者的举证责任,迅速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三包细则等等。在业界人士看来,如何确定汽车质量鉴定机构,才是三包政策执行的关键所在。检测机构的建立,以及其公正性,是三包规定能够有效执行的核心。

其次,汽车三包涉及的车辆相关费用的退还及取消登记记录的手续还比较复杂,必须尽快出台操作性强的配套措施。

再次,消费者因购买有质量问题汽车造成经济损失,提出经济补偿在所难免。交通费、租车费、误工费按什么来计算?是否能够达到双方接受的程度?这方面也是汽车三包操作中的难点,一定要有具体细则,消费者维权才有可能实现。

总之,汽车三包能否一路走好,还取决于汽车产销环节、消费者、媒体的良性互动,更取决于执法能力与效率。从这个意义上说,仅仅出台三包规定是远远不够的,国家质检总局理当尽快制颁有关三包责任归属的鉴定标准与相关程序。可以想象,三包规定出台之后,责任纠纷将会有一个井喷期,如若没有明确的规章制度,不仅三包政策的公信力将受损,也不利于中国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

因此,此次汽车三包规定出台,只是中国汽车消费维权的第一步,要使汽车三包真正实至名归,后面要走的路还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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