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一条所谓“新交规车辆避让法则”在网上热传。该法则称,“支路让干路,左转让右转”旧法已废止,新的车辆避让法则如下:一、你和我,先要按交通信号的指示通行;二、我直行,你从右侧来,你先;三、我直行,你迎面而来欲左转,我先;四、我右转,你迎面而来欲左转,你先。
以被称为“史上最严”新交规为前提,这条“新避让法则”在众多认证微博的转发下,引发了网友热议和大量转发。然而,近日来,“交警陈建铁”等实名认证的交警微博均对“新避让法则”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辟谣和解释。之前转发“新避让法则”的部分认证微博发布了更正。“这个第二条(我直行,你从右侧来,你先)表述是错误的,请别误导粉丝。”“交警陈建铁”微博中详细解释了交通法规定的“避让法则”,假如我直行,右侧的车也直行,我应让行。但如果右侧来的车左转,应是对方让行。“第五十二条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交警陈建铁”发布微博提醒:“作为交警部门的宣传人士,我有责任提醒大家:我们交警部门并没有发表过‘转弯让直行的交规已经废止’的言论,以前的交规也没有‘左转让右转’的规定。交规一直规定是‘右转让左转’。”(王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