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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12星期日
国内统一刊号:CN31-0035

上海汽车报专稿特稿 “天下大通”值得期盼 治霾到底是否应当限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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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霾到底是否应当限车?

□ 作者 张明生

相信我国汽车工业及与汽车多少有些关联的行业从业人员和广大拥有私家车的公众,在2013年年底与2014年年初这一段时间的某种感觉一定会如坐游乐设施“过山车”一样大起大落。

自国务院2013年9月10日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要求“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北京、上海、广州等特大城市要严格限制机动车保有量”以后,汽车工业相关人士担心各地会据此加快对汽车采取限量、限行措施的步伐。果然,天津市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突然宣布“从2013年12月16日零时起在全市实行小客车增量配额指标管理,并将自2014年3月1日起按车辆尾号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汽车厂商对此虽有微词,但也无可奈何,毕竟落实治理大气污染行动计划是头等大事。

正当汽车业界只能期盼天津市率先采取的举动不要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引得其他省区市纷纷跟进的时候,新华网2013年12月30日的一则消息给锲而不舍地反对以治霾、缓堵为名限制汽车消费的人士提供了威力无穷的“炮弹”。因为该网记者当日从中科院大气物理研究所有关研究人员处获悉:相关课题组与同行合作对北京地区PM2.5化学组成及源解析季节变化研究发现,在北京PM2.5的6个重要来源中,汽车尾气所占的比重最小——仅为4%。这一颠覆性的结论与此前多地公布的占25%左右的比例完全不同,使反对“限购、限行”的人士顿时心情大好。因为根据这项研究成果,将汽车排放作为PM2.5的主要来源失去了科学依据,那么多个地区过往所有已经实施的对汽车限量、限行的做法便成为无本之木,汽车行业可以以此为依据进行绝地反击了。

出乎意料的是,反击尚未开始,人民网2013年12月31日的另一则消息如一盆冷水当头浇来。该网北京频道记者独家采访了担任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院长、国家城市环境污染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职务的研究人员,主要观点依然是:由于PM2.5成分的多变性、采用的方法、研究者的主观因素等多方面的原因,多个研究机构一般认为PM2.5中机动车贡献率在10%-50%之间、多数认为在20-30%之间。尽管差异较大,但是这些研究都指向同一个结论,机动车排放是北京市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这是毋庸置疑的。依此所说,对汽车的限量、限行加大力度仍然有足够的科学依据,昨日的大好心情荡然无存,心情的大起大落程度可想而知。

时隔一天,分别从事大气物理和环境保护研究的科研人员,对北京市PM2.5的主要来源的看法竟如此不同,除了使公众瞠目结舌外,更会使治理雾霾是否应该对汽车控制数量和减少使用次数的争论陷入混沌状态。都是国内顶级研究机构进行的研究工作,也都是具备研究员这一科技人员最高专业技术职务人士的谈话,对同一问题的说法大相径庭,你让公众相信谁的说法为好?

为防止这两个截然不同的结论继续造成公众思想混乱,2014年1月2日下午,中国科学院紧急召开新闻通气会,表示该院“大气灰霾追因与控制”专项组召集相关专家进行认真探讨,得出一致结论,认为汽车尾气排放对北京市PM2.5的贡献率只占4%这一数字被严重低估。以中国科学院的名义出来否定4%的研究结论,应该是具有最高的权威性的,但不知是否能够迅速平息这一场突如其来的数据风波,也不知是否能够真正消除公众已经产生的疑虑。

就上海地区而言,空气质量前一日还是优而后一日即为重度污染,或前一日尚为重度污染而后一日即刻转为优的情况已反复出现过多次。以老汉浅陋的知识来看,足以形成当日天气达到重度污染程度的灰霾数量绝不可能是在一日之内生成的,本地的大量PM2.5不会如流行歌曲所唱的“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可以猜想,由于30多年污染物的长期累积,在大气层中是否已经形成了一个巨大的霾团,霾团随气流而动,飘到何地上空何地即呈现重度雾霾天气。若真是这样,则减少污染物的继续排放、防止霾团继续扩大应是环境保护科学工作者的主要工作,而消除目前大气层里既有的霾团当是大气物理科学工作者的强项。如此双管齐下,何愁治霾不成!

医务工作者认为PM2.5对人类的健康危害极大,因而公众为自身健康考虑对雾霾防不胜防,也对雾霾的成因和治理极为关注;由于治霾而对汽车实行限量和限行,也使汽车工业和广大私家车主对PM2.5构成及成因格外注意。正因为如此,目前,雾霾问题已经成为公众高度关注的社会话题,与此有关的任何信息都会引起全社会的反响。

在互联网使用已经相当普及的当下,资讯传播所需的时间极为短暂,资讯瞬间传播的范围极为广泛。对于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任何一则看似无关紧要的消息都有可能引起社会的波动甚至震动。像这次短短三四天时间内关于北京地区PM2.5中汽车排放贡献度发表的不同数据及以此所做的判断,极易造成公众对这一问题看法的混乱,也极易引起公众对有关汽车限量、限行措施的不满。

科学工作者在学术讨论会上尽可以各抒己见,对无定论的现象有不同的解释和判断也符合认识论的规律。但涉及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时,公开发表看法还是以学术界统一的结论或目前主导的意见为好,切忌随心所欲,更不应为标新立异而轻率发表不科学的研究信息。

当然,媒体在报道涉及社会热点的新闻时,更应谨慎从事,不可低估媒体放大效应对公众的影响程度。这恐怕也是改善社会治理方法、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的题中应有之义,这当然是题外话,也扯得有点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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