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月22日,据工信部信息,《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修订工作已完成,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对新认证车执行日期为2016年1月1日,对在生产车执行日期为2017年1月1日。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进一步加严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提高了乘用车产品市场准入的最低要求,确保2020年5L/100km节能目标的实现。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
近年来,中国原油产量相对平稳,而需求增长较快,进口石油数量逐年增加,能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对进口石油依存度连年提高。中国汽车产业持续保持高速发展态势,由汽车消耗的燃料总量不断增长,成为中国新增石油消耗的主体。2011年,中国汽车消耗成品油接近 1.5 亿吨,约占全国成品油表观总消费量的 60.2%。随着中国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长,汽车燃料消耗量在中国石油消耗中的比例还会继续提高。
装有非手动挡变速器或具有三排及三排以上座椅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
2012年6月28日,国务院发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 发 展 规 划(2012-2020 年)》 ( 以下简称 “《规划》”),明确了我国汽车节能标准的整体目标,要求 2020 年乘用车新车平均燃料消耗量达到 5.0L/100km。按照《规划》要求,工信部组织汽标委于2012年正式启动了2016-2020年乘用车燃料消耗量标准研究与制订工作。2013年11月,按照工信部装备司要求及工作组第五次会议讨论情况,确定第四阶段采用更加严格的车型燃料消耗量限值和更加严格的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目标值,因此依据该要求对GB19578—2004《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进行修订。 (菏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