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汽车报电子报

2014年3月16星期日
国内统一刊号:CN31-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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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内空气质量强制性标准或于明年出台

促车企积极管控车内VOC排放

由于没有车内空气质量强制性标准,曾有诸多因车内空气污染引起的官司,作为原告的车主都没得到应有的权益保护。值得庆幸的是,在近期由上海市汽车工程学会等主办的“车内空气质量VOC控制技术交流论坛”中传来福音,国家计划于2015年推出车内空气质量强制性标准。

车内空气质量强制性标准即将出台,对于消费者无疑是个喜讯,却绷紧了整车厂的神经。专家在会上指出,一旦车内空气质量强制性标准出台,整车厂面对的难题将从技术层面上升到法律层面,因此要给予高度重视。同时,对于车内空气质量的控制,整车厂应将注意力从后期检测转移到前期开发。另外,业内人士呼吁,车内空气质量的控制需要整条供应链合力而为,仅仅整车厂重视是不够的。

不仅仅是技术问题

会上,国家室内车内环境及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宋广生表示,国家环保部将于今年着手,在现有的《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基础上进行完善和修改,准备在原《指南》规定的8种常见的车内挥发性有机物浓度的限值基础上,增加多环芳烃等污染物限值,并计划于2015年将此标准定为强制性标准,对未达标的车型采取强制召回等措施。

毋庸置疑,一旦车内空气质量成为强制性标准,整车厂将会面临多方面的压力,而这些压力可能不仅仅来源于如何攻克技术难关。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总工程师胡玢指出,车内空气质量强制性标准的推出,可能会使得整车厂面临更多法律上的难题。

2002年3月,消费者卢先生在购买车辆后不久被诊断为“甲醛接触反应”,经检测,车内甲醛超出国家室内空气标准26倍。卢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退车及赔付医疗费等各种费用,最终,二审法院没有支持卢先生的退车请求。无独有偶,2004年4月,全国首例新车车内污染超标致人死亡诉讼案也最终败诉。

以上案件均由于当时并没有相关的车内空气质量标准,导致作为原告的车主败诉或被驳回诉讼。而一旦2015年车内空气质量强标出台后,若整车厂生产的车辆不符合标准,类似的案件便不会那么轻易了结。非但车型会被强制召回,且由于车内空气质量会直接影响到乘客的身体健康,如果消费者要求赔偿医疗费、健康损失费等,那么整车厂的经济损失可不只是退款那么简单。另外,如今媒体及消费者对于车内空气质量都高度关注,因此一旦出了问题,消费者告上法院,整车厂无论是经济上还是名誉上面临的损失都将是无法估计的。对此,胡玢建议,对于控制车内空气质量,整车厂不仅要从技术层面上攻克难关,也需要在解决法律纠纷上做好充分的准备。

前期研发是重中之重

胡玢指出,对于车内空气质量的控制,目前整车厂更多的是从后期检测中介入,其中包括整车VOC检测、部件VOC检测及总装在线检测等,但或许此时已经是“亡羊补牢,为时已晚”。要做好车内空气污染控制技术,整车厂必须将注意力从后期的检测转移到前期设计研发技术体系中。

据胡玢介绍,内饰材料的选择、内饰构件组装工艺、通风换气的设计都直接影响到车内空气质量,因此开发前期十分关键。而车内空气污染控制技术前期研发的核心是车内VOC的预测技术,其中包括设计造型、选材、车内有害气体浓度预测、模拟试验、验证试验等。通过以上这些步骤,车厂便可在设计前期基本预测出VOC的排放量。

胡玢指出,虽然目前整车厂已经通过改进原材料、改进制作工艺,以及后期成品处理等多种方法来降低车内VOC排放量,但在前期研发中还缺乏VOC预测技术,鲜有整车厂能在开发前期就能给出VOC排放量的预测值,而这点在建筑行业早已做到。

上汽乘用车中心实验室质量保证部总监杨如松也表示,由于每一个零部件、每一种材料对于车内VOC总排放量的贡献率都不同,再考虑到成本问题,不可能所有零部件都符合VOC排放量的标准,因此开发前期的设计、材料选择,以及工艺保证是整车企业控制车内空气质量的重中之重。目前,上汽乘用车中心实验室对新开发材料和已应用材料的气味及VOC排放都会进行总结,形成材料规避清单,为开发阶段材料选择提供依据。

供应商意识有待加强

会上,不少来自整车企业的专家表示,面对即将出台的车内空气质量强制性标准,如今大多数整车企业都已将《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中的标准作为参考,并在高于该标准要求的基础上建立企业自身的车内空气质量标准,为车内空气质量强制性标准出台做准备。同时,他们呼吁,车内空气质量的控制仅靠整车厂是不够的,整条供应链都应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杨如松表示,上汽乘用车对于车内空气质量控制问题十分重视,在开发阶段及量产阶段分别都有相应的控制策略。但在控制过程中,有些供应商对车内空气质量控制的意识较为淡薄。“特别是一些原材料供应商,如PVC材料和皮革材料供应商,是否在使用抗氧化剂、染色剂等添加剂的时候,考虑过VOC排放量的问题?”杨如松指出。另外,还存在部分供应商,若其产品VOC排放量不符合要求被退回,也只是把退回的产品放在烘箱里烘一烘便完事,并没有从根本上存在控制VOC排放的意识。他认为,车内空气质量问题是整条供应链的问题,需要整车厂及供应商合力而为。而作为整车厂,除了在前期开发时选用低气味、低VOC的材料及工艺保证整车车内空气质量满足要求,也应做好供应链控制、供应商管制的工作。(见习记者 阮希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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