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务院办公厅7月21日印发《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促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
《意见》明确,要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战略取向,重点发展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以市场主导和政府扶持相结合,建立长期稳定的新能源汽车发展政策体系,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快培育市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要坚持创新驱动,产学研用结合;坚持政府引导,市场竞争拉动;坚持双管齐下,公共服务带动;坚持因地制宜,明确责任主体,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意见》对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提出6个方面25条具体政策措施。一是加快充电设施建设。制订实施充电设施发展规划,将充电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完善充电设施技术标准和建设标准,完善充电设施用地政策和用电价格政策,推进充电设施关键技术攻关,鼓励公共场所加快内部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地方政府加大对充电设施建设支持。
二是积极引导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加快售后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积极鼓励新能源汽车融资租赁,发挥信息技术的积极作用。
三是推动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应用。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推进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使用新能源汽车。
四是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抓紧研究确定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财政支持政策,改革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贴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车替代燃油公交车步伐,给予新能源汽车的车辆购置税、车船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完善新能源汽车金融服务体系,制订新建新能源汽车企业准入政策,建立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制度,实行差异化的新能源汽车交通管理政策。
五是破除地方保护。各地区要执行全国统一的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执行全国统一的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市场监管。
六是加强技术创新和产品质量监管。集中力量突破共性关键技术,组织实施产业技术创新工程,加快建立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体系。
《意见》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地方政府要制订细化支持政策和配套措施,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间进度;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要及时协调解决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的重大问题;部门间要加强协同配合,提高工作效率。要加强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提高全社会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同时对损害消费者利益、弄虚作假等行为给予曝光,形成有利于新能源汽车消费的氛围。
又讯 工信部副部长苏波7月21日表示,所有符合条件的非车企都可进入到新能源车生产制造行业,包括互联网企业也有机会。但目前国内的新能源汽车发展还不成熟,自主品牌较为弱小,目前财政补贴主要支持国内企业,不支持包括特斯拉在内的外企。
7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在新能源汽车准入方面,《意见》要求有关部门要制订新能源汽车企业准入政策,研究出台公开透明、操作性强的新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准入条件,支持社会资本和具有技术创新能力的企业参与新能源汽车科研生产。
国务院要求,有关部门需要建立和规范市场准入标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新能源汽车生产和充电运营服务。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整车租赁、电池租赁和回收等服务领域。
在动力电池准入方面,国务院要求有关部门研究建立车用动力电池准入管理制度。
此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人士曾表示,相关部委正在讨论向非汽车生产企业发放电动车生产牌照的政策,该政策有望于今年年底前出台。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秘书长董扬在月度发布会上也表示,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向非车企开放电动车生产准入,但具体开放数量和入围企业目前尚未确定。(郭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