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2日,是我国第三个交通安全日。公安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交通部、司法部、安监总局联合下发通知,部署“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
“七类违法”指的是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以及不礼让斑马线。上海市交警执法部门当天在高架、高速与地面道路整治违法陋习,维护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在内环高架与共和新路高架交界处,交警采取远程视频与现场执法相结合的方式查处“乱变道”“排队加塞”;在中山西路、虹桥路路口,交警采用警用摩托车与四轮警车互相配合的方式,严查开车打电话、玩手机;在本市几条高速公路,交警严查超载、超速、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 (吴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