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国家环保总局发出了关于征求《车内空气污染物测量方法》意见的函,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部等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各地环境保护局、部分省环境监测中心及36家汽车企业征求书面修改意见。
2004年7月,国家环保总局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国家标准《车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测量方法》开题报告专家评审会”。认可了标准工作组初步确定的采样和测试方法,并建议在确定统一检测方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大批量的数据采集工作。标准迟迟不能出台,原因之一是目前国内外尚无关于车内空气污染控制的强制性标准或法规,没有现成范本对照。此外,车内空气污染涉及因素很多,包括车内非金属构件及材料、车辆行驶、车外环境空气质量、汽车尾气、乘员带入等。因此确定有效、可行的测试方法有很大困难。
《车内空气污染物测量方法》是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目的是在此测量方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大批量数据采集工作,为制定《车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测量方法》确定限值提供支持。专家表示,国家标准的制定对企业来说更多的是导向意义,真正提供绿色环保产品还要靠企业自身严格的产品标准和措施。(众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