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汽车报电子报

2007年6月24日星期日
国内统一刊号:CN31-0035

上海汽车报都市交通 交强险费率浮动7月起实行 机动车车船税将随“交强险”征缴 机动车号牌号码可终身保有 机动车车船税将随“交强险”征缴 逾期缴纳车船税将收滞纳金 市地方税务局:车船税征收细则草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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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方税务局:车船税征收细则草拟中

去年底,国务院颁布了《车船税暂行条例》和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车船税条例将原来的车船使用税与车船使用牌照税合并为一个税,并提高了车辆税额上限标准和船舶税额标准,调整了减免税范围,将从事车辆交强险业务的保险机构规定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等。

按照规定,车船税的实施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目前,市地方税务局正在抓紧草拟有关实施办法草案,并将按规定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实施。本市2007年度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将于今年下半年征收。具体征收日期,市地方税务局将通过媒体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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