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自2008年6月在业内平面媒体独家开辟“回收利用再制造”专栏以来,请官员撰文、约专家访谈、进企业采访、赴论坛取经,为我国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业的加速发展,尽了媒体之职。
经过半年来的采编实践,既赞叹于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一汽集团等14家为零部件再制造试点企业、宣告我国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走上了正轨;又翘首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钢铁般的意志与春风般的柔情;更感佩于试点范围内外的企业以环保的名义,辛勤耕耘着手再制造这块“绿色宝地”。同时,也深感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这一新兴产业,是何等迫切希冀“八面来风”,壮再制造业声威、强再制造业筋骨、助再制造业活力。
为了加速我国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业发展,笔者以为,尚需在八个方面取得明显改观,简述如下:一、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确定发展目标,确定发展重点,健康、有序地推进再制造产业。二、希望新版《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改判“五大总成”“死刑”为“缓刑”。且应在严格监管之下,允许进口废旧零部件用于再制造。三、着力提升零部件再制造企业的规模效益。汽车再制造也是规模经济,达不到一定规模,其价格优势、对资源的节约就不能充分体现。四、积极推广自主创新技术与装备,如表面工程技术、激光技术、装备研制以及相关技术成果实现产业化等。五、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汽车总代理商要负责其产品回收,并进行符合环保、回收利用要求的处理或处置,或按规定缴纳相关回收处理费。政府有关部门可对不开展再制造的企业收取一定比例的回收再制造处理费。六、相关部门联合发文,明确生产许可标准、市场准入标准。七、各方协力,转变观念,继续营造生产、使用再制造零部件产品的良好氛围。八、在投资和税收方面,要制订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优惠政策。考虑建立再制造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再制造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提供财政支持。
大风起兮云飞扬,回收利用兮方呈好春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