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认真落实和帮助企业享受好“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政策”及“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政策”,进一步促进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3月17日,上海汽车技术管理办公室会同上汽集团规划与对外合作部,组织下属企业财务、技术和管理人员50多人进行集中培训与宣贯,邀请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政策服务部和项目认定部领导讲课。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政策”是国家通过税收杠杆来支持和鼓励企业进行技术研发投入的优惠政策,是一项被普遍认为含金量极高的政策。对符合规定的研发费用实行加计扣除,简单地说,就是企业以100元的研发投入,可以按150元进行税前扣除。
“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政策”也是一项含金量较高的地方政府科技优惠政策,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项目”,对在本市注册的内资企业而言,该项目从认定之日起3年内,其营业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地方部分,由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扶持,之后两年给予减半扶持。对在本市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三资企业)而言,经认定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转化项目,从认定之日起5年内,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地方收入部分,由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扶持,之后3年,给予减半扶持。
另外,对被认定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项目”,还可享受“财政专项资金贷款贴息扶持”,对项目转化的主要参与者和主要投资人,在“人才引进”上可以适当降低门槛,对项目转化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在“职称评审”中不受单位指标的限制。
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这些减税(退税)让利政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业的研发风险,引导企业加大对研发的投入,从而进一步促进企业技术开发能力的提升。(孙代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