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了保证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的顺利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4月1日称,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已经下发关于签订汽车摩托车下乡生产企业协议的通知。
通知称,为保证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印发《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建〔2009〕104号)要求,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将与愿意参加汽车摩托车下乡的生产企业签署协议书。
通知称,此次协议签署日期是4月1日至4月3日。协议包括正文和两个附件,一个附件为企业产品型号,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整理并经过企业确认;另一个附件为企业授权经销商名单,均由企业上报产生,未上报授权经销商名单的企业如愿意签署协议书,须在签约前按照规定格式自行准备好授权经销商名单。(工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