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措施。会议决定,采用财政补贴方式,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
按照部署,今年中央财政将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从10亿元增加到50亿元。补贴汽车“以旧换新”的标准为“不高于同型车单辆购置税的金额”,基本上是车价的10%。
汽车补贴范围扩大
汽车“以旧换新”的政策,是在现有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基础上,扩大补贴范围,加大补贴力度。对符合一定使用年限要求的中、轻、微型载货车和部分中型载客车,适度提前报废并换购新车的,或者对提前报废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I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并换购新车的,按照原则上不高于同型车单辆购置税的金额给予补贴。
实际上,早在4月份,财政部会同商务部发布的2009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公告,就已经加大了补贴力度,将“车长不足9米且当年更新的城市公交车”纳入补贴范围,将“车长7.5米以上(含7.5米)且乘坐人数(包括驾驶人)23人以上(含23人)的载客汽车”和“总质量在12000kg以上(含12000kg)的载货汽车及准牵引总质量在12000kg以上(含12000kg)的半挂牵引车”的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辆车4000元调整为5000元,总补贴资金也因此增加到了10亿元。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定,部分商用车车主在拿到原车报废证后,买车的时候可以得到“不高于同型车单辆购置税金额补贴”,不过据业内人士分析,补贴并不能在购车环节中直接进行,必须凭购车票据和身份证明到相关财税部门领取补贴。
或能促进50万辆商用车销售
由于汽车下乡和乘用车购置税、消费税减免的一系列振兴规划的出台,乘用车行业需求回暖迹象明显,今年1—4月,我国乘用车销量同比增长15%,但商用车需求仍然低迷,前4月销量同比下滑4%。其中,1月至4月,货车产销74.31万辆和71.97万辆,同比增长17.11%和11.99%;半挂牵引车产销2.39万辆和2.84万辆,同比下降73.51%和69.21%;客车非完整车辆产销2.12万辆和2.13万辆,同比下降38.38%和37.12%;货车非完整车辆产销17.17万辆和16.02万辆,同比下降17.71%和18.74%。因此,推动老旧汽车报废更新的政策明显指向大中型商用车行业。
汽车分析师贾新光表示,此前政府在老旧汽车报废政策上的力度还不够大,目前我国商用车保有量约为2600万辆,以每年的报废量为30万~50万辆计算,其每年的报废率仅为2%左右。如果按此推算,还有约500万辆在上世纪末、本世纪初生产的“高污染车”仍在使用。因此,加大报废力度,无论是对节能环保、行驶安全性、运输效率都有正面的促进作用。业内人士预计,此次增加40亿资金或将能促进五六十万辆商用车的销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