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提升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的环保、资源利用水平,商务部近日发文明确2011年将在10个城市开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示范工程试点,并对相关示范工程给予最高为项目总投资额50%的资金支持。
笔者5月16日获悉,商务部近日下发《关于开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示范工程试点的通知》,确定2011年,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示范工程试点城市为大同、哈尔滨、南京、马鞍山、南昌、潍坊、烟台、漯河、武汉、玉溪。
商务部指出,此举的目的在于,在试点城市开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通过财政支持,引导试点企业进行以清洁环境、安全生产、节约资源、推进技术进步和现代化管理为重点的技术改造,提高行业整体水平,促进老旧汽车报废更新。
据悉,对按要求试点实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示范工程达到标准并经验收合格的,中央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资金支持,支持标准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50%。
商务部部长陈德铭此前曾指出,2011年要研究建立完整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体系等有关工作,包括二手车市场在内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将是中国经济发展的新亮点。
笔者从相关渠道了解到,“汽车循环消费促进工程”被列入内贸“十二五”重点工程项目,目标为完成500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500家二手车交易市场的升级改造。在全国范围内加速淘汰高耗能、高污染老旧汽车、黄标车。
据了解,除了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予以补贴外,相关部委还将对二手车交易市场给予财政支持,对提前报废老旧汽车、黄标车给予财政补贴。(尚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