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汽车报电子报

2011年5月29星期日
国内统一刊号:CN31-0035

上海汽车报观点 NAVECO,中国轻型商用车的开拓者 公车“GPS”仍需群众监督 摇号“催生”片牌照租赁? 请尽快公布电动车自燃真相

按日期检索

12 2017
3
4

上海汽车报

电子报刊阅读器
放大 缩小 默认

摇号“催生”片牌照租赁?

□ 作者 石轮

有消息称,目前在京的几家4S店推出牌照租赁业务,平均月租金在数千元。购车者摇到号后租赁结束,最长租赁期为3年。牌照租赁流程为购车者首先在店里挑好中意车型,与店里签署一份合同,交付全部车款后即可将车开走。合同内容将对双方权利责任作出明确规定,车辆登记方属4S店,保险由车主承担但第三者责任险需保100万元。首月免租金,此后每月付租金,不分车型,一旦客户摇到号合同便可终止。

由于该方式受制于各店备案车资源,因此被业内人士称为“非主流促销形式”。

不可否认,这种“非主流”不折不扣是京城摇号限购政策下的又一“群众智慧”创举。如果没有摇号限购,根本不会产生这样的形式。从表面上看,这样的创举,不仅让部分有钱、急于开上车的人能实现自己的私车梦,而且让苦苦寻求销售突破口的京城4S店找到了销车的途径。

看似“双赢”的结果其实是经不起推敲的:首先,赢的是商家,牌照租赁费落入商家的荷包中,消费者只是多花费了钱而已。其次,看似有合同的责权利还是一笔糊涂账:车主付了钱,车辆登记属于4S店,这是哪门子的事?如果与车辆贷款比较,车辆登记方属于银行,其实就是变相地承认消费者还是欠了4S 店钱,赢家还是4S店,再加上要参投上百万的保险,消费者付出的代价确实不菲。

如今,牌照是稀缺资源,尽管摇号的政策并没有让牌照产生多余费用,但实际的结果是牌照还是让消费者多掏了钱,无论是花高价一次性从4S店直接连牌照带车买断,还是到二手车市场买牌。甚至因为“摇到号的不买车,要买车的摇不到号”现象而产生了“炒号族”“背车族”,如今又出现“牌照租赁”现象,种种乱象,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又要多付钱,又不名正言顺地取得车主资格,实际上很受伤。制定政策者该有些对策了。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企业公示 | 手机版
主办单位:上海汽车报社有限公司 备案号:沪ICP备1605231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