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于8月1日下发的国发30号文件《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是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新能源汽车。文件从技术攻关、鼓励消费和示范推广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意见”。
技术攻关方面:加快实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工程,大力加强动力电池技术创新,重点解决动力电池系统安全性、可靠性和轻量化问题,加强驱动电机及核心材料、电控等关键零部件研发。
鼓励消费方面:继续实施并研究调整节能产品惠民政策,实施能效“领跑者”计划,推动超高效节能产品市场消费。
示范推广方面: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范围,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达到60%以上,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和新能源出租车、物流车补贴试点。抓紧制订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实施方案,政府普通公务用车要优先采购1.8升(含)以下燃油经济性达到要求的小排量汽车和新能源汽车,择优选用纯电动汽车。
早在2009年1月,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发改委和工信部等部委共同启动了“十城千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工程”提出,通过提供财政补贴,用3年左右时间,每年发展10个城市,每个城市推出1000辆新能源汽车,在这些大中城市的公交、出租、公务、市政和邮政等领域示范运行。首批13个城市,后来又增加第二批、第三批,分别为7个、5个,总共25个城市。到2012年,新能源汽车占到汽车市场10%的份额。去年6月公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明确“到2015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累计产销量力争达到50万辆”,按现有实际进度与节奏,用余下的两年半时间,恐怕也完不成这个暂且称不上辉煌的“目标”。
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不顺利,运行效果不理想。去年12月,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和发改委等部委对全国25个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采用实地核查与集中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结验收,符合示范推荐目录且正在运行中的财政补贴车辆27400余辆,其中公共服务领域23000余辆、私人购车4400余辆,纯电动客车(含插电式)2500余辆、纯电动乘用车(含插电式)6800余辆。工信部在今年7月,披露了今年上半年新能源汽车生产情况,其中纯电动乘用车(含插电式)、纯电动客车(含插电式)和纯电动专用车(含插电式)依次为370余辆、700余辆和1000余辆。工信部说除合肥和深圳两市有一定数量外,由于地产适用车型少,加上部分城市车辆号牌问题未落实,试点城市的推广数量很少,有的甚至为零。
笔者以为,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中的尴尬,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技术问题,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的核心问题难以突破,国发30号文件特地点穿了这个要害;有配套问题,有的新能源汽车已经投入市场,但试点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思路不够清晰、建设规划与示范推广不相协调,难以扩大规模;还有鼓励消费补贴政策的顶层设计出了问题,日前在沪举行的“中国经济50人论坛(2013上海)研讨会”上,我国经济学界权威专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吴敬琏的主旨演讲,批评“十城千辆”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程是个很失败的“工程”,他说:为了达到最低经济规模,我们的科技部搞了一个计划,“十城千辆”,每个城市1000辆新能源汽车给补贴,但这个补贴是给“供方”,补给生产企业,后来搞到了20多个城市,就是2万多辆。补贴办法叫作“肥水不流外人田”,中央补贴给一部分,地方给一部分,结果既导致规模上不来,又大量浪费了钱。吴敬琏认为“在节能环保方面,对这种正效应的外部效应的产品补贴,最好补给‘需方’,不要补给‘供方’。”
对新能源汽车的示范推广,试点城市拼命排斥异地新能源汽车,“肥水不流外人田”在作祟,世人时有诟病,媒体时有指责。不少试点城市为了所谓的政绩,为了将补贴留在本地,热衷于保护、支持本地产新能源汽车,给异地产新能源汽车设置市场准入壁垒,将中央政府和本地政府的补贴,只发给本地的生产企业和本地的购车用户,独享“自产自销”的好处,哪怕技术成熟度较高、产业化能力较强的汽车企业和新能源汽车,也无法参与市场的充分竞争。比亚迪汽车说,单纯从技术水平看,他们有能力进入其他试点城市,但其难以获得这方面的订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