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汽车报电子报

2013年9月1星期日
国内统一刊号:CN31-0035

上海汽车报行业·政策 上海新版《交通白皮书》绘制未来10年蓝图 上海市今起实施国Ⅴ汽油标准 电动汽车充电设置七项标准通过审议 2013版新能源车补贴政策有望出台 商务部将修改进口车政策 发改委今年“以旧换再”工作暂定汽车发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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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将修改进口车政策

本报讯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8月23日明确表示,近年来一些汽车供应商与品牌经销商之间关系不和谐,强制规定经销商经营模式,收取建店保证金,强行压库、搭售等矛盾和问题日益突出。随着汽车大量进入家庭,汽车产品的投诉增多了。因此,有必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进行修改完善。

当前,国内进口汽车市场存在的价格畸高的问题背后,还存在诸多问题,但重要根源之一,就是现行有关政策已经严重不适应市场发展的现状,并被一些进口汽车厂商不当利用,变相实施涉嫌垄断的市场策略,侵害了消费者权益,也损害了市场公平。

2001年底,中国加入WTO之后,为了规范国内汽车市场产销,2005年,我国相继出台了《汽车产业政策》和《汽车品牌销售实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进口汽车流通经销服务领域,目前普遍实施4S店为基础的单一模式。近年来,随着进口量暴增,现行销售管理办法与市场自由竞争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从事汽车进出口政策研究20多年的上海市商务委机电处处长臧新兴说,《办法》起初对规范市场有积极作用,然而近几年国内汽车产业和汽车市场爆发性增长,政策弊端凸显。《办法》中各种权益向国外车厂高度集中,对其制约却极其有限,导致国内车厂利益受损。

业内有关专家反映,实际上,现行政策规定了决定权和支配权都在国外汽车厂商手里。价格、库存、销量、车型等全部是外国厂商说了算。国内经销商与国外厂商、总代理根本不是平等关系,而是要言听计从,因为政策法规就赋予对方绝对控制的权力。(菏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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