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北京市昌平区日前发布通告称,从今年8月1日起,驶入昌平城区的外地牌照机动车需要办理进京通行证。昌平区就此成为北京市首个宣布限制外地机动车的远郊区县。
从今年8月1日开始,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机动车,进入通告划定区域内道路须办理进京通行证。但已经领取外埠客运通行证的长途客运汽车和省际旅游客运汽车、已经领取北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炸品通行证的爆炸品运输车辆、已经领取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的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无需办理进京通行证件。
据昌平区交通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外地机动车违反规定进入禁行区域道路行驶的,将认定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行驶”的违法行为,并依法处以100元罚款、扣3分的处罚。 (京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