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工业和信息化部为加快推动轮胎行业产业升级,规范行业生产秩序,引导行业公平竞争,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轮胎产业政策》,制定《轮胎行业准入条件》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条件》包括企业布局、工艺质量和装备、能源和资源消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等五个方面若干条细则规范了汽车轮胎行业的准入标准。规定新建和改扩建轮胎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规划和产业政策,符合地区生态环境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应在依法设立的工业园区内建设。项目应符合园区总体规划和环境要求,有充足的水资源、环境容量,和较好的运输条件、三废处理条件。禁止在依法设立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文化遗产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居民住宅密集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新建轮胎生产企业。《条件》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后,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根据轮胎行业发展状况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要求适时对本准入条件进行修订。(龚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