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汽车报电子报

2014年12月7星期日
国内统一刊号:CN31-0035

上海汽车报行业·政策 上海市汽车行业协会五届六次理事会举行 中国汽车产业投融资论坛举行 汽车轮胎等四项消费税取消 电子商务是汽车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按日期检索

12 2017
3
4

上海汽车报

电子报刊阅读器
放大 缩小 默认

汽车轮胎等四项消费税取消

本报讯 11月28日,消费税政策调整出台。从12月1日起,取消气缸容量250毫升(不含)以下的小排量摩托车消费税,取消汽车轮胎税目,取消车用含铅汽油消费税,取消酒精消费税。同时,自11月29日起成品油消费税上调,自12月1日起停止征收成品油价格调节基金。

根据财税部门发布的《关于调整消费税政策的通知》,取消气缸容量250毫升(不含)以下的小排量摩托车消费税。气缸容量250毫升和250毫升(不含)以上的摩托车继续分别按3%和1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取消汽车轮胎税目。取消车用含铅汽油消费税,汽油税目不再划分二级子目,统一按照无铅汽油税率征收消费税。取消酒精消费税。取消酒精消费税后,“酒及酒精”品目相应改为“酒”,并继续按现行消费税政策执行。(菏泽)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企业公示 | 手机版
主办单位:上海汽车报社有限公司 备案号:沪ICP备1605231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