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深圳市政府于2014年12月29日17时40分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的通告》,决定从当日18时起,在全市实行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据悉,新的汽车限购政策有效期暂定5年,每年暂定指标10万个,按月分配。其中,2万个指标只针对电动小汽车,采取摇号;8万个普通小汽车指标,50%采用摇号,50%采取竞价。年度指标视交通、大气环境和汽车需求适时调整。
深圳是第8个实行汽车限购的城市。除深圳外,已有北京、上海、广州、贵阳、石家庄、天津和杭州等城市实行汽车限购政策。(马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