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加强汽修行业管理,规范对不符合法定经营条件的汽车维修经营者处置工作,确保运输安全,上海市交通执法总队日前制订汽车维修业市场监管工作细化方案。
一是梳理行业法规文件,为加强监管提供法理依据。对汽车维修行业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再整理,结合汽车维修业实际情况,明确符合吊证、停业、整改及注销处理的条件,提高执法监管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是排摸梳理行业情况,确定重点监管对象。
对所有类别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梳理、分析,对存在“丧失或者部分丧失经营许可条件”“不具备开业要求”“有关安全条件存在重大隐患”“被诚信考核列入B级企业”“机动车维修人员发生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擅自增减和虚列维修项目情节严重”“非法组装或擅自改装机动车”“承修报废车辆”“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等违法行为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处罚对象。三是明确吊证、注销、限期改正、责令停业相关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对符合吊证、限期整改、责令停业的机动车维修企业严格处理,并建立管理部门对符合注销条件的企业启动注销程序,切实加强对行业企业执法监管。(菏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