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就五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同步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对智能驾驶标志灯、整车灯光使用规则的明确规范,直接回应了业内争论多时的“智驾小蓝灯”合规争议。《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要求(征求意见稿)》新增了智驾ADS标志灯,也就是业内俗称的“智驾小蓝灯”,并明确其为蓝绿色。
为何划定L3标准
新规规定不具备L3级及以上自动驾驶系统的车辆,禁止安装ADS标志灯。为什么是L3?因为L2是辅助驾驶,责任主体是驾驶员,不允许用外部灯光暗示“车在自动驾驶”;到了L3,系统在限定场景接管动态驾驶任务,责任从人转移到车,才需要对外公示这一状态,对应本质上是“标志灯”的设定。
当前,国内只有数家车企的少量车型具备L3级自动驾驶试点资质,并且仅限于企业测试运营,不对外零售。换句话说,市面上所有能买到的车,无论硬件堆多高,都属于L2级及以下辅助驾驶,一律没有资格点亮这盏智驾标志灯。已经搭载小蓝灯的汽车该如何处置?据悉,绝大多数存量智驾车型完全具备通过OTA“一键合规”的能力。
坚守安全规范底线
人民网指出:“究其根本,‘小蓝灯’的问题还是在于规则建设和技术发展节奏的不统一。”除标志灯外,新标准还收紧了车灯个性化创新边界:各灯具不得显示文字,点亮后形成的图案不得构成人脸、动物面部等拟人化“表情包”等。
面向L3级及以上自动驾驶汽车设计的标志灯标准,此次进入征求意见阶段,本质上还是坚守安全规范的底线,为高阶自动驾驶走向规模化做好早期配套准备。(综合网络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