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汽车报电子报

2009年1月25星期日
国内统一刊号:CN31-0035

上海汽车报协会之窗 上海市汽车行业协会获市级先进称号 中消协确定今年主题为“消费与发展” 国家要求车企厂商禁收提车费 工信部商务部敦促落实汽车购置税减征 汽车消费亟待出台三包政策 上海市汽车行业满意度测评结果颁布 市质监局公布汽配件抽查结果 德采购协会将在沪举行6次采购大会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举行信息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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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要求车企厂商禁收提车费

本报讯 为落实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国家工信部、商务部1月21日发出通知,禁止汽车生产企业、经销商对消费者收取“提车费”。

经国务院批准,我国决定从2009 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暂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为防止生产环节、消费环节变相加价,《通知》要求,汽车生产企业、经销商不得以配置调整、收取“提车费”等名目进行变相加价,确保消费者真正受益。而消费者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可依法向价格主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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