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0日,国务院印发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大气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并设定了“经过五年努力,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空气质量明显好转”的奋斗目标。由此可见,大气环境保护工作今后几年将在全国范围内引起高度重视。
在汽车行业,目前对此关注较多的是《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将“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北京、上海、广州等特大城市要严格限制机动车保有量”作为“强化移动污染源防治”的措施之一。
此前,上海、北京、广州三地为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状况,已先后制定各自的地方性规章,采取不同的限制汽车保有量过快增长的措施。
由于这些措施直接减少当地的新车销售数量,自然引起汽车行业的不满,认为解决交通拥堵应通过增加道路设施建设和改善交通管理方法的途径去解决,而不应对汽车实行“限购”,有相关业内人士甚至言辞激烈地几番予以抨击。
平心而论,从汽车工业自身利益角度出发,有些过度反应也情有可原。但从社会整体协调发展角度来看,控制城市机动车保有量过快增长已呈现不可逆转之势。
此次国务院在《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明确提出特大城市严格限制机动车保有量的问题,其强制程度和约束力度已非地方性规章所能比。
面对北京、上海、广州已经控制汽车牌照新增数量,其他特大城市和一些省会城市为改善空气质量也极有可能相继限制本地汽车牌照的发放数量,汽车工业再只是怨天尤人已经无济于事。
要保持汽车工业适当的增长速度,只有顺势而为,认真做好国内市场结构调整和国际市场开拓工作,与此相应地进行产品结构调整。
就目前态势来看,除此之外,别无他途。
事实上,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涉及汽车工业的不只是限制机动车保有量一个方面,在机动车环保管理、推广新能源汽车、优化产品结构、机电产品再制造、调整产业布局等诸多方面都与汽车工业有关。
我国汽车工业经过20年的高速发展,已成为世界第一的生产大国,但业内公认我国离世界汽车制造强国尚存在差距。原因就是全行业在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开发能力、市场把握能力、企业盈利能力、国际经营能力等方面与国际知名汽车企业还不可相比。
实际工作中,即使是再三强调的汽车企业资产重组工作也因近年来的市场高速增长而进展缓慢,时至今日,规模偏小、开发能力不强的汽车企业数量依旧不少。要使我国成为汽车强国,这些问题非解决不可。而在汽车市场增速较快时,汽车企业往往主要关注市场的变化,对企业转型升级并没有紧迫感,也就缺少内在的动力。
可以预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落实,对国内汽车市场增速的影响会逐步显现出来。
汽车工业应当利用这一契机,不要再将目光是盯在汽车市场的增速上,而是在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程的“倒逼”下,主动实现汽车工业全行业的转型升级,这也与国家适当降低增长速度、做好产业转型升级的经济工作总体要求相符。(作者单位:上汽技术情报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