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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31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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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汽车报观点 再议汽车产能过剩问题 企业的规划如何才更符合实际 锐腾:打开制动“黑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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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规划如何才更符合实际

□ 作者 张明生

在第16届上海国际汽车工业展览会开幕前夕举办的“2015中国汽车论坛”上,国内主流自主品牌汽车生产企业中,东风汽车、上汽集团、长安集团、广汽集团、吉利汽车等5家企业的管理者在演讲时公布了各自“十三五”规划的主要目标。

一家颇有些知名度的网站以图表形式汇总了这些企业的“十三五”规划目标,其发布在网页上用的标题是:一张图读懂中国车企的“马歇尔计划”。“中国车企‘马歇尔计划’出炉!”“看着耀眼的数字,水分较大!”“庞大的销量目标背后,又有多少企业愿意公布自己的盈利目标呢?”等点评语句,分明是怀疑和调侃的口气。

也不能怪别人不相信国内汽车企业的“十三五”规划目标能够实现,看看“十二五”规划的执行情况便可略知一二。2010年,不少汽车企业也曾发布过“十二五”的销量目标,几大汽车集团瞄准的是500万辆或以上。其中,上汽集团是“占据未来市场20%份额的目标,即中国市场在2015年实现销售3000万辆的话,上汽集团将至少销售600万辆汽车”。5年后再来看,除了上汽集团今年1至4月累计销售198.12万辆,全年有望达到600万辆而实现“十二五”规划的销量目标外(而行业总体销量并未达到3000万辆),其他企业的目标基本上落空的事实就摆在那里,而且差得还不是一点点。

我国在经济体制改革中,虽然在使企业成为市场主体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方面取得了不小的进展,但是企业经营活动受行政干预的影响还没有完全消除,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要求企业,特别是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与国家同步编制及上报企业的五年发展规划就是其中典型一例。

我国从1953年编制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已经编制和实施了12个五年计划,目前正在编制的是2016一202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从“十一五”起,国家将“五年计划”改为“五年规划”。将计划变为规划,虽只是一字之差,却充分反映了政府从计划经济体制下组织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运行机制开始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协调发展的手段转变。计划侧重于国民经济各项要素之间的平衡和重要比例关系,而规划更着眼于社会经济和资源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政府都已将“计划”改为“规划”来表明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更何况是企业呢?

至于说到汽车企业,以编制“十三五”规划为例,在时下“互联网+”、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的热门背景下,企业当然可以依此作出研发、产品、投资、质量、成本、人力资源、企业治理等方面的规划,但这些规划是要由资金计划来保证执行的,而编制资金计划的依据是销售计划,销售计划的基础又是产品销售数量。企业能够依据自身的条件来设定本企业产品的市场份额,而要让企业去准确预测未来5年的市场总体需求实在是勉为其难。企业在这种情况下编制的五年规划,很像是完成一篇主管部门下达的命题作文。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大环境的变化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影响不容忽视。五年规划中的销售计划是否确切,直接决定了规划中的各项指标,尤其是经济指标是否能如期实现。这也就是以往企业花了很大精力编制的五年规划,往往不符合企业发展实际情况,对企业工作并不切实具有指导作用的原因。政府主管部门要求企业同步编制五年规划,其形式上的象征意义大于企业的实际需要,应该随着简政放权的进一步深化而取消。

这么说并不是认为企业不需要中长期计划,在这方面,日本汽车企业实行的“三年滚动计划”似乎更好一些。这并非笔者崇洋媚外,而是感到这种计划方式更能适应市场的变化,对企业有实际用处。企业以当年的实际经营结果为基础,依据市场及企业发生的新变化,修改原定三年计划中后两年的目标,并加入制订的第三年计划而生成新的三年计划,如此年复一年地滚动编制。

我国汽车企业应当完全根据企业的规模大小和业务繁杂程度自主决定本企业中长期计划的周期,在国家发布新的五年规划后,可以据此修订和完善企业的中长期计划,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制订一个5年中一成不变的规划。

政府主管部门应当真正将企业作为市场主体来对待,而不是将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看作是其下属的一个机构,这或许是从企业也要与国家同步编制五年规划这个话题引出的更宽泛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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