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减少机动车污染,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上海市政府决定自今年7月1日起,对在上海市办理注册登记(含外省市转入)的轻型汽车提前实施“国六b”排放标准。
上海沪籍机动车保有量加上常年在沪行驶外牌车数量已超过500万辆,以机动车为主的流动源对PM2.5的贡献率达30%以上。机动车污染已经成为影响上海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目前,全国已全面供应“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国内主要车企也已具备轻型汽车“国六b”车型市场供应能力,为提前实施新标准提供了保障。管理部门考虑到车辆销售与注册登记之间存在一定时间差的实际情况,标准实施后,对在2019年7月1日前(不含当日)已销售并开具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的国五(二)阶段排放标准车辆,已在原车辆注册地车辆管理所办结转出登记手续欲转入本市的国五(二)阶段排放标准车辆,仍可继续办注册登记手续。
据悉,此前已有北京、天津、河北、广东等多地宣布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管理部门提示,上海所有在用车辆应该加注符合“国六”标准的汽柴油。